横穿铁路被撞身亡法院调解获赔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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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1:52 东方早报 |
原告丈夫在铁路何家湾车站平过道被推进作业的列车撞击身亡,要求铁路方面赔偿28万元。在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的主持下,该起案件被成功调解结案,铁路方破例一次性补偿对方10万元。 2004年4月下旬,原告陈某之夫杨某骑电动自行车在铁路何家湾车站平过道被推进作业的列车撞击身亡。陈某以该道口夜间无人值班、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不完备、机车未鸣笛等 为由,诉求被告上铁分局赔偿28万元。被告则以该处道口按规定已改为站内平过道、有警示标志、无需派员看守,机车司机及调车人员均已鸣笛、杨某系违章抢道等为由,辩称不应承担责任,至多可以补偿原告1万元。作者:通讯员 尚铁法 早报记者 李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