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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外出中介扣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51 重庆晚报

  本报讯来自黔江的贫困大学生陈弢通过中介找了一份暑期家教工作,虽然严格按照与家教中介签订的协议办事,但在领薪水时被告知违反“员工准则”,总课时费的20%被扣。

  陈弢是四川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学生。今年7月11日,他与“重庆市渝中区领跑家教服务部”签下协议,被推荐辅导一名初二学生的英语,至7月28日结束。期间,因为家有急事,陈弢经学生家长同意后,离渝去了浙江几天。

  7日,陈弢去设立在重庆师范大学内的“领跑家教”领取薪水时,负责人陈飞以陈弢徒步前往学生家为由,不肯按约支付32元的交通费用。陈弢据理力争后,陈飞又指出陈弢不假外出,伤害了家教服务部,还应扣除总课时费的20%。陈弢认为,他按与家教中介签订的协议,外出时征得了学生家长同意,而协议并没规定家教要向家教中介请假。此时,陈飞指着服务部办公室里间墙上一张A4复印纸大小的纸说,陈弢违反了“员工准则”。

  陈弢说,“他们从未告知过有员工准则及具体内容,更没组织培训。”陈飞认为,“准则”张贴在墙上,陈弢作为员工应去细读,违反就该承担责任。据悉,陈弢被扣除了中介费后本应得482元,由于扣除了20%的总课时费和32元的交通费,到手只有350元。

  律师周永强认为,家教中介既然制定“员工准则”就必须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否则无效。陈弢已照实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课时费就不应再被扣除。家教中介突然搬出“员工准则”有霸王条款之嫌。(记者丁香乐)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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