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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中的中国检察官(人物春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5: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东京审判中的中国检察官(人物春秋)(图)
何勤华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远东盟军总部在组建国际军事法庭过程中,要求中国政府派遣一位精通英语、有国际阅历和国际法知识的法官。中国政府决定选派向哲濬(见上图)出任此职。但向哲濬考虑到从事起诉惩治战争罪犯的法官工作更需要经验和阅历,故推荐了清华大学毕业的师弟梅汝璈出任法官,自己则担任检察官一职。

  殚精竭虑 调查取证

  1946年5月至1948年12月,在长达两年半的东京审判中,中国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濬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们殚精竭虑、艰苦努力,与其他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共同合作,终于将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犯下累累罪行、欠下无数血债的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为受到日本侵略者残害的中国以及亚太地区人民伸张了正义。

  东京审判期间,向哲濬运用娴熟的法律和外交手段,将当时东京法庭的首席检察官、美国检察官季南请到了中国,陪同其对日本侵略者于1937年7月7日发动“卢沟桥事变”,以及同年底实施的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这次调查不仅使季南对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有了直接的感受,而且收集到了大量人证和物证,而这些证据对后来法庭审理上述两大事件以及相关战犯的定罪量刑起了巨大的作用。

  向哲濬通过组建精干的中国检察组,在广泛收集各个战犯的罪证方面获得了成功。1946年1月东京法庭筹备组建时,与美国等国拥有庞大的检察官阵容相比,中国方面的成员只有向哲濬及其助手裘邵恒两个人。尤其令向哲濬感到压力大的是,他去东京时只带去了一份中国政府认定的11个人的战犯名单。如无大量有说服力的确凿证据,对战犯的定罪量刑将是不可能的。

  中国检察官手头没有证据,加上在极其恶劣的抗战环境中,很难从事证据收集工作,尤其是日本宣布投降后,战犯销毁了各种证据。当时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认为,在长达8年的抗战中,日本侵略者的罪行是不证自明的,只需对其处罚就行了。然而,在国际法庭上,光宣布某人是“天下皆知”的战争元凶,因而判他死刑是不行的,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予以证明。

  斗智斗勇 伸张正义

  面对这种严峻的局面,向哲濬往来穿梭于日本和中国之间。在他的感召下,倪征、高文彬、周锡卿、吴学义、罗集谊以及张培基、刘继盛、郑鲁达、刘子健等法学专家和热血青年都加入了中国检察组。在向哲濬的带领下,冒着酷暑,在已被封闭的日本内阁和日本陆军省档案库中,日复一日挥汗如雨地寻找战犯们犯罪的蛛丝马迹,夜以继日地翻译、摘抄、整理资料证据。经过7个月的艰苦努力,终于收集到了足够证明各战犯犯罪的确凿证据。比如,向哲濬等从日本外务省密件中找出当时日本驻天津总领事向外务大臣“打小报告”的长电,电文中反对日本派驻中国的大特务土肥原贤二将溥仪放入木箱劫持到塘沽的计划。这一份长电,对证明土肥原挟持溥仪成立“伪满洲国”的罪行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向哲濬精心组织证人出庭作证和在法庭上盘问和反驳被告及其证人,为将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送上绞刑架奠定了基础。他通过组织“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出庭作证,证明了土肥原贤二在策划“九一八事变”和建立“伪满洲国”过程中的一系列罪行;在对坂垣征四郎及其证人的盘问过程中,倪征(日奥)充分利用了日本御前会议文件、内阁会议文件、日本关东军与陆军省的来往密电以及关东军的动员令等第一手证据,与坂垣征四郎在法庭上斗智斗勇整整3天,直至将其问到无话可说、低头认罪为止;通过收集到的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大量暴行证据,向哲濬将松井石根的“无罪抗辩”痛击至全线崩溃。

  投身教育 报效祖国

  1948年底,艰苦卓绝的东京审判结束后,向哲濬回绝了国民党政府让其去台湾出任“最高法院首席检察长”的任命,回到祖国大陆,先后在上海大夏大学、东吴大学担任法学教授。1952年院系调整之后,又先后在复旦大学法律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上海财经学院工作。1987年8月31日逝世,终年96岁。

  1985年,笔者曾采访过向哲濬先生,他说的一段话至今仍在我的耳边回响:“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在受到西方列强的无数次侵略战争中,只有抗日战争,才是中国第一次真正的胜利;只有东京审判,才使中国人民真正得以扬眉吐气!”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9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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