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举措遏制刑讯逼供提讯疑犯辩护人可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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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6: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天津消息为切实遏制刑讯逼供,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尝试实施“阳光提讯”制度,即: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现场旁听。据了解,该制度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得到了司法界的普遍认可。 记者了解到,辩护律师如参与旁听,必须由在押犯罪嫌疑人或其律师向承办案件的公诉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办案人同意后,辩护人可参加旁听。旁听律师可以做笔录。公 诉人提讯结束后,辩护人可以就案件事实直接向当事人进行发问。Y (胡然)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