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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罚单送达化肥厂》追踪两万变成两千, 前后数字相差如此之大,读者质疑:如此执法是否过于随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8日讯(记者元惠卿)对于电石废渣污染凤翔路、南海大道等道路一事,污染面积从原先认定的2万平方米改为2000平米方,相应地,原先所拟的罚款额度100万元也将大幅减少。对此,读者纷纷提出质疑,前后数字相差如此之大,执法是否过于随意?

  读者刘先生说,从2万到2000平方米,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数字到底是如何出来的?实在令人疑窦丛生。如果说两种计算方法都允许的话,那么执法部门可以选择的余地就太大了;

如果说只有一种计算方法正确,那说明执法不严肃,过于随意。

  省化肥厂副厂长莫翠校表示,执法部门最终采纳他们所提出的污染面积测量方式,他们当然很高兴,至于数字的前后变化他们不好评价。

  执法部门回应:

  计算各有方法 并非执法随意

  本报海口8月8日讯(记者元惠卿)针对污染面积前后变化以及读者的疑问,海口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两个不同的数字是缘于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采用哪一种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非执法随意。

  该负责人介绍说,2万平方米是根据污染路段面积计算,即长度10公里×宽度2米。2000平方米是采用污渍面积计算法,即测量那些污染较集中和严重的整块污渍,没有计算那些小块的污渍及省化肥厂已清洗的路面。

  他认为,这两种方法采用哪一种是在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之内。改用后一种计算方法的原因,是考虑到化肥厂半停产的艰难处境以及事发后该厂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态度和做法,同时也体现一种人性化执法,因为处罚只是手段,教育和警示才是最终目的。

  律师说法:

  当事人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报海口8月8日讯(记者元惠卿)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认为,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充分保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非常重要,它可能会使案件处理发生很大的变化。

  刘律师介绍说,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辩、陈述、提出异议、要求听证等,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进行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论。现在人们已经改变了以往那种“不敢和官方对着干”、“官官相护”的观念,进行行政复议和打行政诉讼官司的人正日益增多。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期限而后悔不已。

  新闻速评

  罚单缩水说明什么?

  海南省化肥厂因为运输废电石渣泄漏污染路面,吃了海南首张百万元罚单,创下海南之最。

  出人意料的是,因为厂方和媒体提出质疑,执法的海口市市容环境监察大队对污染路面重新进行了测量,受污染面积一下子由原来的2万平方米减为2千平方米。

  执法公正,标准是前提。一法二则,势必导致执法标准不一,执法公正必将备受质疑,执法公信力也将大受影响。更为可怕的是,标准不一,客观上也为执法腐败留下了空间。这一次,化肥厂一提出异议,执法部门及时改正,是好事。

  百万罚单缩水事件提醒我们,执法不可儿戏,作出处罚,得准确准确再准确,谨慎谨慎再谨慎。另外,像污染路面计算标准这类法规,如果国家目前没有,海口也应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尽快完善。不然,下次还可能遭遇类似的难堪。

  作者:元惠卿 韩潮光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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