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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理缠访者要终结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7:41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8月8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张志华)为彻底解决一些“上访老户”缠诉缠访问题,山东高院今天出台了《信访案件终结评审小组工作程序》,从而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建立起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对于涉法涉诉问题的上访者来说,他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法院的重视和处理;但对于久拖不绝、无理缠访者来说,法院也将从节约司法资源角度出发,对他们坚决说“不”。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山东高院每月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达292件,其中平均每天会出现3—10名无理缠访者,极大浪费了有限的审判资源。为此,山东高院出台了《信访案件终结评审小组工作程序》,对信访案件终结评审工作领导机制、工作程序、受案范围以及处理方法等均予以明确规定,针对一些“上访老户”的特点,把过去“就事论事、求一时息事宁人”的做法转变为依法彻底解决问题的“评审终结法”。

  山东高院成立信访案件终结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刑事、民事、执行和行政三个评审小组,通过书面审查或听证审查,经研究评议,符合案件终结标准的,及时作出终结结论,并向当事人出具《案件终结决定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评审领导小组报告,并分别提请本院各专门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决定;案件存在问题,需要提起再审的,转审监庭再审或向上级法院提出建议;个别复杂疑难案件,经评审终结,当事人仍然不服的,由省法院信访办公室汇总报最高法院批准或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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