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者将被“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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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01 南方日报 | |
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近期实施 拖欠工资者将被“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陶然)在酝酿了1年多后,关于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的相关制度近期将正式实行。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深圳市政府已经在7月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 资格审查每年一次 记者在《规定》中看到,政府部门将对承包商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承包商承接工程类别的不同,名录暂分为勘察设计承包商名录、工程总承包商名录、工程专业承包商名录、工程顾问公司(包括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承包商)名录、设备及材料供应承包商名录。资格审查委员会每年一次集中受理加入名录的申请,审查确定进入名录的承包商名单。 记者注意到,在承包商提出申请的时候,政府部门设立了一个1年内违规的“一票否决”制,承包商在申请加入名录前1年度内有违规情形之一的,就不得加入承包行列,其中,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被列在第一位,即因为拖欠民工工资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者,不得承包政府工程,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承接违法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有企业曾质疑其必要性 根据记者了解,《规定》的出台源于另一份在去年4月出台的管理办法,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规定》所指的政府投资工程包括市、区(含街道)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市、区(含街道)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记者了解到,《规定》的草稿早在去年5月间就已公布,并征集相关意见,有一些建筑企业曾经提出质疑:招投标本身就包括对承包商资质、实力的审查内容,增加招投标前置审查程序有无必要?建筑管理部门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的实行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具有必要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