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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办公证:没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日前,中山市东区公安分局竹苑派出所的3名民警,将前往市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刘某带回派出所。刘某用假学历证明申办公证,最终未能逃过公证员的法眼。

  据中山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5日,古镇镇海州村民刘某为了申请到澳门定居,持盖有“中山市杨仙逸中学”、“中山市石岐区教育办公室”和“中山市教育局”印章的《学历证明书》及有关身份证明,到位于中山三路的市公证处申办公证。细心的公证人员在
用电脑输入刘某的有关信息时,发现刘某曾于2000年4月在市公证处办过“未受刑事处罚”的公证,当时刘某在申请表上填写的只是初中学历,户口本的学历为小学,与其现在的学历有出入。且刘某是1963年出生的,1976年以前,户口在古镇镇的人到石岐区读书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怀疑刘某提交的《学历证明书》有假。

  于是,中山市公证处的有关人员与市教育局等单位取得了联系,查出刘某所提供的《学历证明书》上的印章及校长签名均属假冒。杨仙逸中学也没有《学历证明书》上所写的“经办人李志伟”这个人。由此可以判断刘某是凭假冒的《学历证明书》骗到了石岐区教育办和市教育局的真公章。

  方正 丘源源 蔡国华 李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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