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首次评估“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16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记者 高玲实习生张梅)立法后的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达到立法的初衷?这些将用“立法回头看”的结果来检验!昨天,本市启动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自1979年本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次。 立法效果要心知肚明 从现在到今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将花半年的时间,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质量回头看看,检验立法得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介绍说,“立法评估主要是为了总结并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在以往,法规颁布后,往往很少再去关心,对法规是否达到立法的预期,到底发挥了什么实际作用,立法机关虽然有感觉,但总体上是模糊的。” 据了解,评估内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绩效,包括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专项保护资金制度设计效果如何,优秀历史建筑所有权、使用权的调整是否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制定是否合理等等。在具体评估过程中,将采取执法部门评估、相关区人大常委会评估、问卷调查、专题调研、代表参与等多种方法结合的实证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报告。问卷的设计委托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承担。 为修订法规提供参考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介绍,“目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180多项地方性法规,由于当前经济和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让法规与时俱进已经成为地方立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许多法规施行3到5年就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因此,立法后评估实际上是为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参考。 这次立法的评估报告将在年底完成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今后《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法规的修订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