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安置残疾人 社保政府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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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多安置残疾人 社保政府埋单 单位须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府只承担残疾员工社保金单位应缴部分 本报讯(记者石磊 通讯员肖培坚 实习生马兰)从今年起,超比例每多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并签一年以上合同的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单位,该名残疾人每年五种社会保险的单位 缴纳部分共计5000多元的费用,将由政府埋单!根据广东省残联8月1日发出的《关于对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试行资助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广东今年起率先在全国出台鼓励用人单位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资助办法。 据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华新介绍,当年度凡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且已参加广东省或广州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都属于资助范围。符合资助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备齐资料,于9月30日前送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报请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资助标准按每超安排一人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按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五项之和计算,标准按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应缴部分的下限执行,即每个职工由用人单位缴付部分全年计为5027.88元(在省社保局参保)或5857.32元(在市社保局参保),这笔钱将全部由政府资助给用人单位,而残疾职工个人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仍由本人承担。另外,如单位只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种社会保险,如其符合资助条件,也可按单位为残疾员工实际支付的社保费用申请政府资助。值得注意的是,对非在穗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非本省城镇户籍,以及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的残疾人不计算比例。 据省残联郭德勤理事长说,在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试行资助社会保险费,对推动我省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试点有借鉴和促进作用,等条件成熟时才推广到全省。另外,如发现用人单位有隐瞒、多报等欺骗行为,即取消相关资助资格,并追究直接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政策解读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人数×1.5%。如一家上年在职员工人数1000人的企业,必须按比例安排15名残疾人就业,否则须按公式计算缴纳相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