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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地高校贫困生可获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22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敏)2005—2006学年度上海籍赴外地高校学习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受理工作昨举行。

  第二期生源地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7日9:30-16:00,受理地点愚园路460号2号楼101室。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市教委还提醒,今年初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务必携带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社保中心开出的贫困证明,其他部门开

出的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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