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上海首次实施立法后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37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8月8日电记者季明立法的实际效果如何?用“立法回头看”的结果来检验。上海8日启动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自上海1979年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这种做法尚属首次。

  从现在起直到今年年底,自2003年开始施行的上述条例,将接受有关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机构和个人的系统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并报上海市人大常

委会会议。

  评估的重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绩效;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此法规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包括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市民,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的形式发表他们对于这项法规的看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认为,立法后评估通过一定规模的实证调查,可以得出对现行法规更全面、更科学的系统评价,对于今后修改法规更具参考价值。(责任编辑:徐艳丽)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