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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住改商”不会全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44 南方都市报

  北京路“住改商”不会全取缔

  越秀表示将禁止小区内改变住宅用途行为,特色老商业街则从宽处理

  本报讯(记者叶子)自天河南六运小区实行取缔“住改商”后,不少老城区同类型商铺成为关注焦点。昨日,越秀区规划部门回应,根据禁止“住改商”的政策,小区内的“住改

商”一律要取缔,至于北京路等特色老商业街,整治“住改商”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不会全部取缔。

  禁止“住改商”符合物权法

  越秀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止“住改商”的政策是在全广州范围内推行的,越秀区也不例外。这个政策实施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过相应的调整,而各区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推行办法。广州市有关领导曾表示,禁止“住改商”会酌情处理。规划局有关“住改商”文件的其中一点是:路宽15米以上、向马路的住宅允许经营。老城区的“住改商”情况比较复杂,但较明确的一点是:小区内部的“住改商”一律要取缔。把住宅改成商铺,其实影响到很多住户的利益,也影响到正规商场经营者的利益。尤其日后物权法等新法规出台,小区内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要重新定义。禁止“住改商”,也符合这一趋势。

  该人士还介绍,北京路商业步行街商家比较正规,“住改商”情况不典型,尤其它历史悠久、地位重要,对于这里的“住改商”整治,相关部门还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强引导。状元坊也是特色商业老街,商铺本来基本上是民宅,而且存在消防、卫生隐患比较突出,对其进行的整治还是针对这些方面的为主。另一方面,其“住改商”整改方案涉及居民、商户利益面较广,正由多个部门联合研究推进当中,暂时无法透露。

  东山六月已停办“住改商”

  记者昨日从东山区规划分局了解到,东山区早在6月就已经停办“住改商”业务。

  同时,记者又从市工商局东山分局获悉,目前到该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两证齐全”(房产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由于这两证当中肯定有一证能够明确说明该经营场所的具体用途,即使房产证上标明是“商住”,规划验收合格证也能标明建筑物哪一层才是商业用途。因此,那些临时改成商铺用途的住宅一律不予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至于这些住宅商铺能否经过年检,因为目前已经过了每年规定的营业执照年检期,所以要等下一年重新年检时才能看政策怎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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