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区民政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贪污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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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9:49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8月9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原局长周熙源涉嫌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熙源有期徒刑11年,以贪污罪判处周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周熙源在1990年至2000年任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局长。1996年,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龙泉驿区一经营公墓的私营企业获得合法经营手续,并于1997年4月向该企业 要求感谢,经双方商定采取假借款的方式后,周利用一公司陈某某的假借条取得该企业给付的感谢费35万元,且将其中21.5万元用于向该企业投资入股。此外,周还于1997年1月在收取了该企业向龙泉驿区民政局交付的3万元管理费后,未上缴单位财政,而是用于私人还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熙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案发前,周已在有关部门退出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