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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后评估:检验立法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1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评论员闻过

  昨日,上海启动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自上海1979年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这种做法尚属首次。

  20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大规模立法。这突出地表现在立法数量多,立法

领域涉及面广上。近年来,立法质量问题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由此开启了一个“开门立法”的时代,以告别过去“部门立法”的形式。特别是最近,《物权法》草案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更激发了人们对立法的普遍关注。

  但是,像上海这次对现有的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的做法,在国内仍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上海这次立法后评估,将接受有关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机构和个人的系统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并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然后再由人大常委会研究讨论是否要对现行的《条例》进行修改。由此不难看出,评估为修改法律提供了一个基本依据。这就好比房屋是否要大修,修些什么,先做必要的鉴定一样。

  同任何事情一样,立法也有成本。立法的成本,不仅体现在立法过程中的成本上,更多的还体现在其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上。上海这次立法后评估,重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法规实施的绩效,即法规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检验的都是一项法规执行成本与社会成本。

  现在有些法规,为什么在实践中操作甚难呢?一大因素就是执行成本过高,而其带来的社会效益过低。这造成的一个不良后果就是有法也难依,最终损害了法规的权威和执法的威严。因此,立法后评估是解决某些法规执行成本高、社会成本低的良策。

  好的法规为社会的运行提供了好的“游戏规则”。如果说立法前期工作,是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立法后评估,则是让理论(法规)再回到实践中去,让实践去检验立法的效果如何。当前,经济和社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地法规都进入修改的“高峰期”。但如何修改?如何完善?立法后评估是个好办法。因此,上海的做法,对全国都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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