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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学生“禁婚令”的解除 产假将"怎么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4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信息: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新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

  随着“禁婚令”的解除,一系列婚后生活问题开始浮出水面。为配合新规定,各高校

正在加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大学生申请产假程序

  苏州大学最新颁布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共分6章90条,包括涉及困扰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大学生婚恋、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等“三大难题”。明确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条款。

  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需要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经院(系、所)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休产假的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及时离校后,学校还会继续保留其学籍,而不像以往那样简单地劝其退学。不过休学期间,学生不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期满后,一般于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学,编入原专业相应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关于大学生婚育问题的数字解读

  ?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

  ?据教育部在70多所高校进行的调查,目前多数高校对在校生能否结婚已不作要求,且并未出现有关管理问题。

  ?高考已经没有年龄限制,大龄考生有的已经40岁;研究生扩招,很多人工作几年后回来读书,直接就处在婚育年龄段,在校生婚育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教育部调查结果显示:在校本科生结婚者不到万分之一。

  相关案例回放:女博士被迫退学与被逐出校门的“情侣”

  根据原国家教委于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以下事件发生在新《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出台前:

  【案例1】

  唐女士原来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级的学生,当时已30岁了。在读博士期间经学校批准与同在一校的男友办了结婚手续。婚后几个月,就出现了不规律的长时间子宫出血。医生告知她已意外怀孕,并伴有先兆性流产。为了完成学业,她和丈夫打算做人流手术,但大夫建议她,为了避免危险不要做流产手术。但是,由于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她和爱人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一方面她不想苦读两年的学业毁于一旦,但她更害怕因手术而失去永远做母亲的能力。思量再三,她向学校提出休学或者停学申请,但学校认为任何规定不能违反,只能按规定办。因为丈夫也在此校读书,唐女士没办法,在学业与孩子上她含泪选择了孩子。

  唐女士说,目前她正在准备再考原校的博士,她想以自己的经历向社会提出呼吁:晚婚妇女是有生育权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女士受教育权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二者发生了冲突,只能说是法制的不健全。

  ——原载于2005年01月21日《北京晨报》

  【案例2】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2004年5月,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里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学校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两人开除学籍处分,两名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2005年1月,二人起诉被驳回。

  今年3月公布的新《规定》未对大学生生育有任何字眼的表述。清华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张春生说,按照“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可以做”的原则,新《规定》既没有对结婚予以限制,也没有提及生育的问题,所以从法律上说,在校大学生有生育的权利……

  高校难避“婚禁”解除后的“大学生产假” 话题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除了对大学生结婚的限制。有人担忧会出现很多妈妈学生,我认为这是杞人忧天。”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说,结婚生子是每一名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学生也应该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成大学生的这种做法。

  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前:学生结婚后如怀孕需生育,就不适合学习了,你该休学就休学,这里有一个余地。但学校没有义务、法律也无规定要提供和这个相关的各种服务。

  清华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张春生:如果学生尤其是女生要生育的话,这需要时间,而根据新《规定》,这属于不适合学习,而学校也不认为她们(的状态)适合学习,这种情况下她们可以选择休学,但她们不是工作人员,还是学生,还不存在休假的问题。

  北京语言大学学生处处长黄益方:目前大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都有最长3周的病假,“休学1年”的相关规定本来就有,如果确实需要的,还可以申请休学。女大学生真要生孩子,在管理制度上并不存在障碍,学生休“产假”没有必要单独规定。

  江苏省高校有关人士表示,人们往往认为,对学生而言不存在婚假一说,因为规定是对在职人员的一种社会福利。虽然目前大学生结婚的禁令已取消,但高校并不提倡。

  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表示,在校生婚育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学校会根据新情况制定工作,但仍倡导本科生集中精力学习。

  东南大学:已婚女研究生和女博士生怀孕休学并不是新现象,但目前本学校还没有听说本科生结婚的事,更别说怀孕生子了。“我们学校没有专门制定允许学生结婚怀孕的规定,不管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有自主权决定是否结婚或怀孕。若学生认为怀孕了不适宜在学校上学,可以提供必要的证明,向校方提出休学申请。”

  无制度障碍的“学生产假”:或许暂时还是一个理论问题

  面对“结婚”、“产假”等问题,部分京城高校的女大学生们似乎并不太关心……

  北京各高校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大学生结婚解禁了,但绝对不能提倡。针对大学生夫妇婚姻生活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包括,“夫妻房”、“产假”、“女大学生抚养孩子”等诸多问题,各学校基本都是三缄其口,尽量回避……

  清华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的学生王亮说,即使学校允许结婚,在本科阶段,未来还没有确定,加上学习非常紧张,结婚也只能是“有权利没有资本”的事情,不会过多考虑这个问题。

  南师大一位姓刘的大三女生:可能不管有没有规定,已婚女生怀孕了都可以申请休学,但如果在校规中特意规定,这说明学校对怀孕学生的一种尊重。

  家长:如果学校校规里对学生结婚怀孕休学有专门规定,我认为这在潜意识上是对学生在校求学期间结婚怀孕的一种鼓舞。毕竟学生只是学生,结婚怀孕都会让学生分心的。

  在读书期间生小孩和在工作期间生小孩完全是两回事。目前,绝大多数的工作都是具有重复性的,生完小孩再去上班,基本上是什么都不耽误,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保险来保证你的权益。但是读书却是有连续性的,而且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此外,一旦大学生怀了小孩,出现孕期反应能安心读书吗?孩子生下来户口怎么解决?生育保险有没有?休完产假回去上学孩子怎么办?经济上也是问题,难道让父母帮你交了学费再帮你负担一大笔育儿费?最后,现在大学生毕业找工作本就不易,再拖家带口的,岂不更难?大学期间生小孩绝对是麻烦成串。所以说,尽管大学生结婚不再受什么限制了,现在又有了学生可以休产假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些权利大学生们还是放在那里欣赏就好了,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去享受。(摘自2005年08月05日《河南商报》)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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