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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深度超12米 建委将实行回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1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刘谷华)广州市建委昨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三类高危工程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实施信息化管理,严防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指出: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将由市建科技委办负责组织原审查专家进行回访,对监测工作质量、监测数据可靠性进行检查;对施工或闲置超过1年的基坑,由负责该工程监督的安全监督站督促建设单位委托市建科技委办组织专家论证基坑安全性,提出加固处理或立即回填的意见。

  对需要实行加固补强方案的而开挖深度大于等于7米或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土层厚度小于4米)的基坑工程,其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建科技委办组织专家审查。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应立即暂停施工单位投标资格,同时通知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该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申报业务,并向全市通报,直至安全隐患排除为止。(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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