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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线赔付最高限额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58 兰州晨报

  国际航线赔付最高限额增加 最高可达13.5万美元

  兰州晨报讯(记者王艳通讯员孙伟中)8月8日,记者从民航有关部门获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于2005年7月31日正式生效,新公约规定乘坐国际航空运输航班乘客的最高赔付将达到13.5万美元,而原来的伤亡赔偿限额为7.5万美元,这使得国际航线的赔偿限额大大提高。

  据了解,目前,兰州中川机场每周二、三、六执行的MU2421/2、MU289/90(兰州—西安—青岛—福冈(日本)—青岛—西安—兰州)航班就属于国际航空运输航班。(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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