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英雄救美”致人轻伤一男子“路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2:1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琳通讯员晓芳丰春)在武侠小说中常见的“英雄救美”的侠义之举,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如果过火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昨日,沂源县公安分局城区派出所破获了一起路见不平大打出手致使他人轻伤的案件。

  8月8日下午1时许,一个满头是血的男子被亲属抬到城区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居家城被一个陌生男子用木棍差点打死。接到报警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一

路到发案地点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报案人崔某与其妻子因一点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夫妻双方进行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其妻为躲避丈夫的殴打,遂向路边跑去,崔某在后追打其妻,正巧被刚喝完酒回家的阎某碰到,阎某一时看不惯,顺手抄起木棍对崔某大打出手,由于出手太重,致使崔某受轻伤。阎某此举可谓“英雄救美”,但最终的后果却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