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被淹 损失单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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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18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旅客运输公司职工曹某搬进新集资的房屋后,发现地下室的自来水管子被冻裂。曹某多次找到单位要求处理未果,导致水管四次被冻裂,价值1万余元的装修材料被水泡坏。8月8日,乌市沙区法院判决德力西新疆旅客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公司)赔偿曹某1万余元的财产损失。 2001年1月4日,曹某所在的新疆旅客运输公司集资建房,同年,曹某与新疆旅客运输 公司签订集资建房协议,并交付了集资款。2002年2月,曹某搬入新居,他发现地下室的水管已经被冻裂,他多次找到新疆旅客运输公司处理均未得到彻底解决。从2002年至2005年2月,曹某家里地下室的水管被冻裂四次,导致其存放在地下室中价值1万余元的装修材料被泡坏。 曹某准备找新疆旅客运输公司要求赔偿时,得知该公司已被德力西公司兼并。于是,曹某将德力西公司告上了法庭。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新疆旅客运输公司向职工集资建房,曹某虽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在他取得房屋产权证前该房屋产权仍属该单位,单位对房屋有修缮、维护的义务。曹某地下室水管发生冻裂,单位未及时履行修缮、维护义务,造成室内物品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新疆旅客运输公司被德力西公司兼并,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归于德力西公司,故曹某的损失应当由德力西公司承担,法院一审判决德力西公司赔偿曹某物品损失和支付交通费共11820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柳青 (来源:新疆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