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应给予“低薪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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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5:02 信息时报 |
日前公布的“广州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企业工资增长建议基准线为9%~10%,一般不要超过15%,老八区最低月薪为684元”等若干意见(《信息时报》8月8日A06版)。“指导线”为企业提供了涨薪的“社会指数”,但是,作为一项面向全体企业和劳动者的服务措施,这样的“指导”过于宠统,缺少应有的“低薪关怀”,弱化了“指导”的作用。 虽然“指导线”并非强制要求,但不分行业工种、不问盈利水平和劳动强度,“一视 同仁”地提出加薪的“合理增幅”,真正得益的只是某些“优势企业”,比如城市公共事业中某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某些名义上不属垄断行业、但却少有竞争的“高门槛企业”。相反,低薪行业和民企、私企的劳动者,一般很难指望通过这样的“指导线”,获得涨薪的机会。势必加大高者更高、低者愈低的差距。这是因为,加薪与否的权力掌握在企业手里。由于种种原因,上述国企的财务状况通常较好,给员工加薪对企业利益影响也不大;而低薪行业和民企私企,几乎全是个人承包或老板自负盈亏,给员工加薪意味着经营者个人荷包的“减收”,因此即使赚了更多的钱,往往都不愿让员工分享。这就形成目前常见的薪酬“初始决定制”———招工聘用时薪酬多少便永远是多少,同一工种新员工薪酬可以高于老员工等不合理现象。 当然,劳动者薪酬的增减,应通过市场调节而不是行政干预。但是,在城市化进程空前迅猛、劳动力求大于供的社会转型期,市场对劳动力薪酬的调节力度是十分微弱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要实现指导作用,只是依据社会经济增长的平均值,宠统划出“加薪线”是不够的,而应按行业分工种,视盈利水平来认定薪酬增幅。 同一行业中,资金利润率高的企业,员工薪酬也应相对高些;年年盈利或盈利稳定的,员工薪酬就不应冷藏不变;利润增长达到某个幅度,工资也应有某个幅度的增长。“工资指导线”的服务对象,除了企业还有劳动者,只有分类指导,给予“低薪关怀”,才能让劳动者明白自己的薪酬是否合理,是否应当晋升;才能给应加薪企业的老板以明确的加薪指引;也才能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实现“工资指导”的初衷。(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