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能只有“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6:37 新民晚报

  煤矿实在太多事了!8月2日河南禹州兴发矿瓦斯渗出,8月3日河北邯郸桃顶山矿特大火灾,40多人命赴黄泉的两起事故尚在调查原因,8月7日和8月8日,广东梅州大兴矿、贵州水城湾子矿一前一后又是大透水大爆炸,又让100多人身陷绝境。

  尽管我们的报警是迅速的,尽管我们的抢救是认真的,尽管我们160余万井下工人的“职业风险”本就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我们对于某些黑心矿主的态度从来都是无比坚决的,但

是,我们怎么能够忍受大大小小接二连三的灾难,而且这些灾难大多发生在“无证”“缺证”的矿上?!

  以我们普通人的常识,没有消防手续的歌厅灯红酒绿,没有立项审批的电站建坝蓄水,没有安全资质的矿区大肆采掘,没有卫生许可的排档供应快餐,诸如此类轰轰烈烈的热闹“营生”,是根本不应该非得等到出了人命之后,才站出一大批备有齐全“应急预案”的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的。

  “应急预案”因为抗击非典而成为大家的共同经验与财富,然而现在我觉着,它已多多少少异化出了一种“规避责任”的作用。比如发生矿难之后,似乎只要拿出一套办法停产撤人救治伤者安抚家属扣留矿主,日常执法者管理者可能存在的无所作为甚至贪赃枉法,就容易被忽略掉,就可以不用追究。施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