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有“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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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6:37 新民晚报 |
煤矿实在太多事了!8月2日河南禹州兴发矿瓦斯渗出,8月3日河北邯郸桃顶山矿特大火灾,40多人命赴黄泉的两起事故尚在调查原因,8月7日和8月8日,广东梅州大兴矿、贵州水城湾子矿一前一后又是大透水大爆炸,又让100多人身陷绝境。 尽管我们的报警是迅速的,尽管我们的抢救是认真的,尽管我们160余万井下工人的“职业风险”本就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我们对于某些黑心矿主的态度从来都是无比坚决的,但 是,我们怎么能够忍受大大小小接二连三的灾难,而且这些灾难大多发生在“无证”“缺证”的矿上?!以我们普通人的常识,没有消防手续的歌厅灯红酒绿,没有立项审批的电站建坝蓄水,没有安全资质的矿区大肆采掘,没有卫生许可的排档供应快餐,诸如此类轰轰烈烈的热闹“营生”,是根本不应该非得等到出了人命之后,才站出一大批备有齐全“应急预案”的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的。 “应急预案”因为抗击非典而成为大家的共同经验与财富,然而现在我觉着,它已多多少少异化出了一种“规避责任”的作用。比如发生矿难之后,似乎只要拿出一套办法停产撤人救治伤者安抚家属扣留矿主,日常执法者管理者可能存在的无所作为甚至贪赃枉法,就容易被忽略掉,就可以不用追究。施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