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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阳光工程”惠及20余万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8:15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9日电(周爱宝、杨学良)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今年山东决定财政投入3000万元,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2.3万人。

  在去年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的基础上,为确保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率,今年山东省将进一步集中财力扩大受益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安排“阳光工程”资金3000万元,比去年增加一倍。补贴范围扩大到100个县(市、区),

比去年增加40个县。最低补助标准也由去年的每人100元增加到120元,其中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最低补助标准增加到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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