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接访":完善长效机制 避免"运动式"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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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8:42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8月9日电 记者于力、任鹏飞 开门“大接访”,既是公安机关转变态度、变被动为主动的行动,又是从根本上拉近警民关系的表现。如何将“大接访”的态势保持下去,避免“运动式”结局,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在采访中,一些接访民警和上访群众反映,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十分重要。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宋毅说,从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的情况看,因伤害案件而引发的上访案件是公安信访投诉的重点,今后要重点加强派出所民警办理伤害案件的业务能力,使派出所民警人人都能受到正规培训,个个都能依法办好伤害案件,从技术角度上杜绝此类上访案件的发生。 完善公安“大接访”的长效机制,要真正建立信访案件的责任倒查制度。辽宁省公安厅决定,对今年5月18日以后产生的新的信访案件,要进行责任倒查,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再搞既往不咎。同时,把组织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情况纳入对各市、县、区的工作质量考评,并与其一把手的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于信访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和对解决疑难信访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有效防止人为上访案件的发生。 辽宁公安干警在“大接访”中还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应将“大接访”中的有效做法,全面应用到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绥中县公安局局长张和平认为,“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标准不能变,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力度不能减。如果公安战线的各方面工作都能够主动面对,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就可以将这些压力转化成推动公安工作的动力,就一定会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