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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歪嘴和尚念的“保证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00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自从1998年开始,四川开县搞起殡葬改革,人死后实行火化。也正是从这时候起,渠口镇出现了一件怪事:只要向村里或镇里交够规定的钱,照样可以土葬。其标准从1998年的2000元逐步上涨到2000年的3500元。而且连活人也可以预交,并且还能打折。这样一来,等这活人死后就可以土葬了。农民称交的是土葬费。(8月9日《华西都市报》)

  但是,镇村干部另有一番道理。村委会主任陈某说,收取的不是土葬费,而是土葬保证金。只要农民自愿将土葬改为火葬,凭火化证到村里就可以推回保证金。镇党委办公室的干部也说,他们收取的3500元不是土葬费,其中1000元是罚金,2500元是预交的火化保证金。原来他们是收的保证金。其实,说了这么多废话,如果问一句,老百姓千百年的土葬的旧习惯尚未破除,就是要坚持土葬,结果怎么样?结果就是,你照样可以土葬,你的保证金就充公了。这件事的本质同拿钱买土葬有丝毫的区别吗?没有。镇村干部们,别自作聪明,愚弄百姓了。这层窗户纸还要别人来舔破吗?

  县里的目的是推行火化,改变土葬的千年旧俗,这就需要我们基层干部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而对于仍然坚持土葬者进行罚款,也是一种惩罚措施。现在却相反,对于推行火化不去做艰苦的工作,不是把罚款作为事后的补救措施,而是倒过来,交了罚款就允许土葬,这样推行火葬的目的难以达到,反而使殡葬改革成为干部的生财之道。过去听说某人在城里吐了一口痰,被罚款5毛。那人掏出1元,对方说“不用找了,你再吐一口算了”。吐痰罚款就这样被异化成了交钱吐痰。现在的火化保证金与此确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实在是县里的好经被下面的歪嘴和尚念歪了的一大典型。

  用“保证金”的办法向农民敛财,是基层的一着妙棋。现在农民办什么事,都与保证金结了缘,办建房执照、用水、用电都需要交保证金,所以“保证金”就成了干部常念的“保证经”。结果呢,公家看着你违反规定,也不加以制止,他们自己可以得到一笔“保证金”。比如,有的农民不愿意进中心村建房,于是上级规定,在原宅地只能建简易的临时用房,于是上交一万元保证金。结果农民建的是正式的楼房,上级于是得到了一万元“保证金”。

  所以,对于把上面的好经念歪的事,上面要加强检查,下面要加强监督。同时要知道,农业税虽然取消了,下面向农民要钱的办法多得很呢!(稿源:红网)(作者:殷国安)(编辑:耿红仁)(2004-12-110:12:52)(2004-6-26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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