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翁告状拿回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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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0:20 新晚报 |
本报讯 (实习生 王墨馥 记者 那跃娜)日前,76岁的市民柏京山利用法律手段,重新找回“丢”了5年的房子承租权。 据了解,柏大爷是在2003年4月发现自己的房屋承租权被更改的。当时道外区大水晶街91号居民接到动迁通知,他拿着房证到道外房管部门登记,得知他的房屋承租权在2000年被登记过户,柏大爷已经不是房屋承租人。他的户口、身份证、房证等手续从来没离开过自己 ,柏大爷认为没有自己同意房子不会变成别人的。由于房管所没能拿出合理说法,柏大爷2004年到法院提起诉讼,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授权下属道外房产经营分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调查,是房管员根据报送材料和谎称柏京山的房屋承租证已丢失的口头说明,未认真审核签署同意变更意见,递交房产经营分公司经理审批。经司法鉴定,报送材料中,柏京山同意变更的签名并不是他本人书写。法院最终判决撤销道外房产经营分公司变更柏京山住房承租证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