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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推广应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2:3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实习生卞静)自2005年10月1日起,省会所有建设工程将全面禁止设计使用黏土实心砖。市政府于近日下发的《关于推广应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限制使用黏土制品的通知》中规定,省会将逐渐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替代目前在住宅建筑中占主导地位的黏土多孔砖。

  通知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省会现有的黏土实心砖、黏土多孔砖生产企业必须
在其产品中掺加一定比例的粉煤灰;各县、(市)区所在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禁止设计使用黏土实心砖;2005年10月1日起,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面禁止设计使用黏土实心砖,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墙体,禁止设计使用黏土制品;2006年1月1日起,在省会范围内,凡新设计多层及以下砖混结构的建筑工程,必须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的比例,设计使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省会将力争2—3年内全面禁止黏土制品用于建筑工程。

  对于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省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自2006年起,凡是使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并达到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返还全部墙改节能专项资金,其他新型承重墙体材料返还50%墙改节能资金;对于采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的建筑,每平方米返还基础设施配套费5元;对于粉煤灰掺加量达到30%的新型墙体材料,按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相关税费。

  通知同时规定,省会建设单位在编制设计任务书时,应按规定设计使用非黏土新型承重墙体材料;设计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设计非黏土新型墙体材料,并严格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非黏土制品的名称和质量要求。审图单位对未按规定设计的施工图,一律不予签发合格证书。对未按规定设计和施工的建设工程,市墙改管理机构不予办理建筑节能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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