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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砸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2:41 舜网-济南日报

  朱慧松

  黑虎泉西路的阅报栏开了“天窗”,11个橱窗的玻璃被偷走。据介绍,自从设置了这个报栏,几乎每个月橱窗玻璃都要惨遭“毒手”,尽管有关方面也安排值班,可报纸被偷、玻璃被砸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本报8月9日报道)。

  毋庸置疑,阅报栏不仅能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百姓的求知欲,也是城市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茶余饭后,到阅报栏前细细观看,这是何等温馨的情景!外地游客路过此地,恐怕也会忍不住驻足浏览,从中感受一下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气息。

  可就是这样一处方便市民、提升城市形象的阅报栏,竟然惨遭“毒手”,玻璃被砸得七零八落。如此一来,市民无法看报,外地游客看到这一幕,也会对济南的印象打折扣。更让人痛心的是,阅报栏屡屡修补又屡屡被砸,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恐怕有关方面将不堪重负,我们这座城市有可能失去这道靓丽的风景线。

  究竟谁是这可恶的“砸手”呢?有人或许是被报纸上的内容吸引,想带回去细细品味,因此将玻璃砸了。阅报栏里的报纸属于公物,你带回去了,大伙儿就看不成了;砸玻璃就更可恶了。有的人则纯属无聊,他们对报纸并不感兴趣,却想从砸玻璃中寻求刺激。在他们看来,别人能否看报与己无关,反正自个儿得到了刺激,觉得浑身舒坦。

  先人后己是好人,损人利己是坏人,损人不利己是恶人。砸玻璃者纯属损人不利己,不是恶人又是什么?在城市里,这样的荒诞事情还有很多:好好的路灯被人砸了,完整的窨井盖被人掀翻……这些极大地影响了他人的生活和城市的形象,令人痛恨。

  细节能反映一个人的素质。“砸手”的行为与杀人放火相比或许算不了什么,但同样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希望他们赶快住手,不要成为“千夫所指”。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市民也要积极举报,让“砸手”受到应有的制裁,让我们的城市留住这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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