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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民助”学校建成“民办公助”? 沁阳一中分校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郭长秀

  “按规定,公立中学的分校,必须是公办民助,而沁阳一中分校却是一所民办学校。”前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沁阳市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站站长李国强,李国强说,民办学校绝对不允许挂沁阳一中分校的招牌。

  ”公办民助”完全不同”民办公助”

  据悉,省里批准沁阳一中筹建分校,实行“公办民助”办学体制。然而,记者看到去年7月18日沁阳一中分校筹备组向沁阳市教育局所打的申请报告上,明确称该分校是由沁阳一中和沁阳市联盟集团联手创办的,学校性质为“民办公助”,该校董事长由联盟集团徐某出任,而副董事长则由沁阳一中校长和洪义担任。

  该市教育局一工作人员说,“公办民助”说明学校资产和牌子都是公家的,而“民办公助”则学校性质就变成了民办学校。实际上,这就等于民办学校利用公立学校的招牌挣自己的钱,还涉及学校数千万固定资产归公归私的问题。该校一位来自联盟集团的董事告诉记者,沁阳一中分校必须是“民办公助”性质,因为该校硬件主要是联盟集团投的资,办成“公办民助”学校他们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一中校长能否兼任分校副董事长

  该校广告宣传单上显示,沁阳一中校长和洪义为一中分校副董事长。就此,沁阳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明确表示,公立学校现任校长绝对不允许到民办学校兼职。记者在电话采访和洪义时,他也明确表示沁阳一中分校属于“民办公助”性质。当记者问及他到该校兼任副董事长是否合适时,和校长说他们那样宣传并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不能说他是副董事长。

  沁阳一中分校如此办学,引起了当地其他民办学校的强烈不满,这些学校认为,同样是民办学校,为什么一中分校就可以无偿利用公立学校的招牌和公立学校的师资来挣钱,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明显的不公平。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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