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发廊缘何“乐捐”派出所(一吐为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56 人民网-华南新闻

  重庆丰都县城西派出所搬进新办公楼已近两月,辖区内不少茶楼、歌城、发廊纷纷“自愿捐款”300元至500元不等。对此,城西派出所所长的解释是,派出所搬迁后,有的经营户主动捐款,以示友好,加之当地有这样的风俗习惯,社区民警难拒人家一番好意也就收下了。

  派出所乔迁新址,为了方便工作,密切警民关系,请居民代表来看一看、坐一坐,应

该说是合乎情理的。但如果以此为由,悄然暗示辖区单位或个人前往“主动捐款”,以示祝贺,就有趁“喜”打劫、以权谋利之嫌了。

  特别是“自愿捐款”的经营户大都来自茶楼、歌城、发廊等特种行业,更引人思考。为什么大大小小的老板们,既不慷慨解囊去资助贫困大学生,又对受台风肆虐的灾区不屑一顾,惟独对派出所情有独钟?由于没有调查,笔者不敢妄加揣度,但新闻报道中,一名发廊老板的话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这位老板拿着一张盖有市财政收据专用章和城西派出所公章的捐款收据对外宣称:“我们是缴了钱的,绝对安全……”

  而由于风俗习惯,致使社区民警对“自愿捐款”来者不拒的说法,显得很荒唐和蹩脚。先别说作为政府执法部门趁机敛财是哪门子“风俗”,为什么除了这些特殊行业,其他行业的单位或个人都没有遵守向派出所“自愿捐款”的“习俗”?说穿了,所谓“自愿捐款”者如果不是在经营上存在问题,就是深恐派出所没事找事,故意刁难特种行业。

  事实上,在一些地方治安问题的处置上,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边界的模糊,不仅让特种行业的经营者无所适从,只得仰仗于派出所的“关照”与“保护”,而且还使规范这一行业的制度安排一直难以落实到位。

  《华南新闻》 (2005年08月10日 第二版)

  作者:徐林林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