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护母弑父法院免其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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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5: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9日专电新疆一名15岁的少女为保护其母免受殴打而举刀刺死了正在行凶的父亲。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这名少女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因其不满16周岁,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且其行为属于防卫性质,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月上旬的一天夜里,熟睡中的少女小芳(化名)和弟弟被父母的争吵声惊醒。随后,小芳的父亲开始殴打妻子,小芳和弟弟冲过去阻拦,却又遭到父亲的殴打。小芳跑到厨房 拿出一把刀,当看到父亲还在继续殴打妈妈时,小芳举刀刺向父亲。随后,小芳向公安机关自首,而她的父亲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昌吉市警方认定这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惨案,小芳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得到了一些证人的证实:小芳的母亲多次被丈夫殴打,她的疾病诊断书也可证实其身体有多处软组织损伤。被告人小芳的邻居、社区的居民也联名证实被害人经常殴打其妻,请求法庭对小芳从轻处罚。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