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京仅60万户实现阶梯水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6: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华诚 实习生王枫刚)国家发改委曾明确要求,今年年内全国所有的大中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为此,南京市物价局日前也发出通知,对南京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收费作出了具体规定。但记者近日从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目前阶梯收费还没有时间表,南京暂时不会实施阶梯收费。

  据介绍,实施“阶梯收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实现“抄表到户”。据悉,南京市目前

共有60万户居民已经实现了“抄表到户”。市物价局规定对这一部分居民实行用水阶梯收费。每户人口在4人及4人以下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每户每月可以享受20吨的平价水,超过20吨未满30吨的,超过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户生活用水超过30吨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2倍收费。每户人口达到5人的用水户,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式计量水价,每人每月可享用5吨的平价水。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5吨低于7吨,超过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人生活用水超过7吨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2倍收费。

  记者就对于未“抄表到户”的居民如何处理、如何保证已“抄表到户”和未“抄表到户”双方居民的公平、每户人口数如何确定、一个户口下有几个家庭的情况如何处理、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的又该如何处理、采用按户计价或按人计价是否科学、城市贫困家庭的补贴如何实施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采访了自来水总公司宣传处的戴处长。戴处长表示,目前自来水总公司正在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研究下一步的“实施细则”。记者追问这一细则最晚何时能够出台,戴处长强调现在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表,但是阶梯收费肯定会实施。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0日 第七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