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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严管干部身边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6: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合肥8月9日电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了17个“不准”的明确要求。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准泄露领导干部在讨论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

或其他场合发表的尚未公开的讲话。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办私事、谋私利;不准插手人事问题,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或为自己要官;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特别是不准插手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有偿中介等市场经济活动。”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0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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