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第一案原告诉请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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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6: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据东方新报8月9日报道 8日上午9时许,娄底考生邓华(化名)状告湖南省国税局行政诉讼案一审第二次开庭,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是1月17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以下简称《通用标准》)颁布以来的“乙肝歧视”全国第一案。 2004年11月,邓华报名参加了湖南省国税局系统录用公务员考试,列总分第一名。今 年3月在统一身体检查中,邓华被确定为“乙型肝炎,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阳性,不合格”。省国税局依此取消了他的录取资格。3月30日,邓华做了肝功能化验,结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通用标准》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可以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原告律师表示将继续上诉。《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0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