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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要有“动”的勇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17 大众日报

  近日,证监会出台一份征求意见稿,表示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与此同时,据有关媒体报道,国资委即将出台规范国企改制的补充文件。其关键内容是国有上市公司的增资部分管理层可以收购,职工也可以收购。

  显然,这个变化超出了许多业内人士的想象。因为在他们的记忆中,数月前的“严禁

”之声言犹在耳。

  今年4月,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明令禁止大型国企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也有严格限制。现在,尽管“增量持股”并不等同于“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但其中蕴含的“解禁放行”色彩,还是让人感受到政策变化的迅速。

  这两年,或许是国企利润增长最快的阶段,但对国企改革也引发了相当尖锐的争论。而其中的矛头较多指向一度火爆的“管理层收购”。不可否认,没有经过公开透明的合理竞价,就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管理者的资产,本身就是严重的社会不公,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方式侵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

  但现在的问题是,简单地禁止“管理层收购”,是否就是最好的选项?

  应当看到,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进程中,如何激励国有大型企业高管,是一个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而从实践看,国企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开性、竞争性不够,只要真正实现公开性、竞争性,基本上能够克服“国资贱卖”的问题。

  其实,国资流失不仅包括“交易性流失”,也包括“非交易性流失”。这些年来,不少国企因体制机制问题,使国有资产像阳光下的冰棍那样融化掉,而又有多少人为这种“非交易性流失”承担责任呢?

  简单地说,加强对国资的监管,绝不是不让资产流动。相反,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必须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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