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停产整顿”的执行力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17 大众日报

  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事故中的102名工人仍然被困井下,广东省委省政府在组织现场援救工作的同时,下令梅州全市煤矿全部停产整顿。(8月9日《新京报》)

  每当矿难发生、舆论哗然,政府监管部门总是向所辖煤矿企业下达“停产整顿”令;然而,这些“停产整顿”令似乎并没有阻挡住矿难频发的态势。更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越来越多的矿难竟然发生在“停产”之后。

  调查显示,因今年7月14日兴宁罗岗镇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广东省政府就要求当地煤矿全部“停业整顿”,而大兴煤矿这个证照不齐的黑矿既未整顿也没停产,照样违规经营直到事故发生。

  兴宁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停产”后的矿难,而此前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5·19”矿难发生前,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曾向该煤矿连续发出三道“停产令”,但照样阻挡不住矿难的降临。

  没有证据表明,各地监管部门的“停产令”正得到忠实而有效的执行,现实中的“停产整顿”正面临着一场“执行力危机”。结果是,治理矿难仿佛陷入了一个“停产——违规生产——矿难发生——再停产”的恶性循环。因此,每每看到监管部门祭起“停产整顿”这个“法器”,人们难免提心吊胆、害怕下一场悲剧的上演。

  “停产整顿”的执行力危机源于政府监管部门的软弱和矿工群体权利的缺席。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赋予了监管部门行使“强制停产”的权力,但现实中真正敢于强行关闭“黑矿”的监管部门似乎并不多。面对复杂的权钱利益网络,有的地方监督部门踯躅不前,将“停产整顿”当成“公文管理”,除了发布“一纸”或“几纸”红头文件,既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也不兑现惩处措施,结果所谓“停产令”根本打不到“黑矿”痛处,该停产的煤矿照生产不误。

  此外,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矿工群体完全没有抗拒的力量。我们不止一次地看到,在那些被勒令“停产整顿”的“黑矿”,工人们仍然被迫冒着生命危险一次又一次下井作业;为了保住“饭碗”,他们明知危险但无力说“不”。

  有效治理矿难,解决“停产整顿”执行力问题,关键是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和增强矿工群体的权利。一方面,只下文件、没有实际行动的监管部门要受到严厉的问责,监管部门及其负责人要承担更大的政治责任和风险,以至于除了硬碰“黑矿”别无其他“稳妥”的选择。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将矿工纳入“停产整顿”的执行者之列,既保障了矿工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又能聚合劳动者之力对抗资本和权力的同盟。惟有如此,“停产整顿”才能真正“硬起来”,治理矿难方能走出恶性循环。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