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两被告人一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7:52 潇湘晨报

  本报讯口袋里没钱了,邵东人赵长明和王新军想到了抢劫,守候在人大会议会场外抢劫一名本就认识的人大代表得手后,两人再次盯上该人大代表,在公安局门口准备故伎重施未果(本报2月5日曾作报道),2005年1月18日晚10时许,赵长明、王新军在邵阳市新邵宾馆楼前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下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赵长明和王新军有期徒刑13年和10年。

  昨日,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庭审后当庭口头宣判:被告人赵长明、王新军抢劫罪成立,判处赵长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判处王新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黄志杰宋一宁符美蓉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