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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否少些遗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0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刘先生的公积金贷款经历

  刘先生在省直某单位工作,不知不觉,已进入大龄青年之列。家里人不断催他进入二人世界。他也想赶紧“筑巢引凤”,于是,刘先生决定买房。

  商品房的价格不菲,刘先生刚工作七八年,一次性付款是不可能的。他选择了贷款。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有特点,前者门槛低(首付只需20%),但年利率相对较高;后者门槛高(首付需40%),但年利率相对较低。以贷款23万元为例,若贷款年限为15年,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每月还款会少百余元。细细算来,刘先生还是倾向于公积金贷款。

  拿着自己的首付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刘先生到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了申请表,单位盖章后,又将申请交到了管理中心。一来二去,刘先生的公积金贷款终于办下来了,这方面,他有了经验,同时,也有了困惑。

  公积金,为何不能作月供

  刘先生的困惑之一:自己的公积金积累为什么不能作为首付款?

  刘先生工作七八年了,公积金账户上累计也有二三万元,他很希望这部分钱能作为首付款。但是,将这笔钱提出来,需有购房合同。而拿到购房合同的前提是,必须将首付款交齐。

  刘先生认为,既然公积金是为了方便大家购房的,那么,能支付首付款应该是很重要的一项。

  刘先生的困惑之二:自己每月的公积金为啥不能用于月供?

  刘先生每月的公积金有500元,他很希望这笔钱能作为月供的一部分,以减少对自己日常生活的影响,缓解还款压力。尽管现在可以每3年将积累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还贷款。但刘先生认为,前者似乎对自己的帮助更大。

  公积金,与我们距离能否更近些

  带着刘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他们解释说,凭商品房购房合同和首付发票,支取已累计的公积金,是出于管理的需要。以防止随意支取公积金,危及公积金的延续。对刘先生的第二个问题,他们的答案是,用公积金缴纳月供理论上是可以的,但目前操作层面上还有难度,主要是商业银行间的互联互通还有问题。

  对公积金严格管理,当然应该。但设置公积金的根本目的在于方便职工购房,让职工通过互助的形式获得实惠。

  实际上,用公积金还月供,南京市已经做了,南京市符合条件的市民,如果提出申请,每月就可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公积金的理想管理模式,应该是“宽、严并举”,“严”指专款需专用,“宽”指具体实施中应更具操作性,更实用、更方便。

  如果我们多些“人本”思想,可能情况就会大大的不一样。②13

  本报记者李力 赵振杰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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