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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下月施行“无证产品”最高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0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届时,无证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将被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最高将处以20万元的重罚。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我省企业共获得有效期内的工业生产许可证875张,持证审查员158人,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的技术机构6个,审查员队伍和检验机构基本适应我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需要。

  《条例》确立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主要包括涉及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金融安全和信息安全、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六大安全类产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作者:叶彬 赵惠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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