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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期开查高校学生公寓收费床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8:54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获悉,我省近期将抽查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情况,学校要按规定公示收费,没有备案的不得擅自收费。学生公寓内的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可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要求后由学生自主准备,不得强制统一采购。

  我省规定,学生公寓须生均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5平方米;每间学生公寓住宿人数不超过6人;有健全的门卫、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等。达不到学生公寓规定条件的,按普通宿

舍标准收取住宿费,即每生每学年500元,但普通宿舍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5平方米。民办学校住宿费可按上述标准最高上浮200元核定。

  我省要求高校对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应妥善安排住宿,但不得加收住宿费。学校在印发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时,必须注明不同类别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学校在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与住宿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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