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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内推出“阳光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13 南方都市报

  深圳年内推出“阳光工程”

  包括党务公开等七大方面,未按规定公开致严重后果责任人要引咎辞职

  专家称拟将党的决策过程、人员录用和任免等内容公开是个很大进步

  七大类拟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 党务公开

  司法公开 校务公开

  医务公开 企务公开

  居(站)务公开

  继去年4月1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将政府35类信息暴露在“阳光”下后,深圳继续扩大“阳光”的照射度,拟将七大方面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昨日,一则关于“阳光工程”草案征求意见的帖子出现在深圳新闻网上,草案中列举出“阳光工程”拟重点公开的七大方面,将于年内推出。草案另规定,未按规定公开者应通过媒体向公众道歉,致严重后果者要引咎辞职。

  变政务公开为七大方面公开

  去年4月1日,时任深圳市市长的李鸿忠签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称,政府部门必须及时透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包括重大突发事件披露及处理情形、公务员录用程序及结果、交通管制和社会治安情况等35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主要针对政务公开,本次征求意见的“阳光工程”公开的内容更为广泛,从政务公开扩大至“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司法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企务公开、居(站)务公开”等七大方面公开。

  “阳光工程”调研组相关人士昨日介绍,“阳光工程”是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构建反腐保廉预防体系一项重要举措,深圳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从多家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了“阳光工程”调研组。在阳光工程拟实施之初,调研组就在网站发帖,有168人次在网上发表看法。调研组还邀请各界人士130多人召开了12个座谈会,聘请10名专家分析论证,并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共2000余份,为更广泛征求民意,调研组甚至还避开一些主管部门,直接找到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于年内推出。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据悉,深圳拟将现有的“政府在线”网站改为“深圳阳光政府网站”,拟定名为“阳光网”,并与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现有网站实行链接,统一规范网上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标准,方便市民“一站搞定”所有公开内容,市民还可在在网站进行投诉反映并直接参与评价。

  为加强组织保障,深圳拟撤销市原“政务公开”、“企务公开”、“村(居)务公开”领导或协调小组,成立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草案中称,“阳光工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的原则是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公开的重点内容是社会普遍关心、关乎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审批权、办证权、监督权、资源配置权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义务人(即公开方)、权利人(接收方)的权利和义务,义务人通过政府公告、重大决策咨询和听证会、通报会、单位网站(局域网)、办事服务大厅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信息。权利人有权向“阳光工程”义务人了解、咨询、索取应当依法对社会公开、对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信息,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未按规定公开者应向公众致歉

  该稿中还明确规定,提供的信息应全面真实,不能避实就虚,不能弄虚作假,还应及时并便于群众查询和收集,凡未按规定开展公开工作的单位应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向公众表示歉意;凡不按规定进行公开而引起群体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应作出检查或引咎辞职。

  为保障公开,深圳还拟建立公众评议制度。各“阳光工程”推进办公室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设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在其互联网站或其他主要公开形式上,与群众、公众、社会形成互动,由群众对各单位公开形式是否便捷、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信息披露是否及时、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否到位等方面作出满意度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阳光报告”,将各单位公开工作满意度情况予以通报,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考虑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向公众解释、说明或致歉。

  此外,深圳还拟健全法律保障制度,如《深圳市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企务公开条例》、《深圳市公开义务人问责办法》、《深圳市公开权利人维权办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细则》、《政府信息共享暂行办法》等,以立法推动公开工作的开展。

  专家称赞该方案很了不起

  对于深圳草拟的“阳光工程”实施方法草案,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伶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个方案比较全面、详细、务实,如在指导思想中提出以行政监督为重点,体现政府较强的自我监督意识,同时在基本原则中提出突出重点原则较为符合实际,作为一项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一步一步扎实去做。

  方案中提出了党务公开,彭伶认为党务公开以前较少提,党务一般只是在党员内部公开,而方案拟将党的决策过程、人员录用、任免,甚至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都公开,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很了不起。方案即将出台,但如何真正落实也是彭伶最为关心的,她认为,如何使方案不走样地在政府各部门执行,是方案制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本报记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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