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程款两省人大督办讨回 清远原盘石镇付清了拖欠湖南人工程款6.5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人民之声》记者曾雪敏 陈晓燕 本报记者田霜月)拖欠了10年的工程款,终于在两省三级人大的监督下被讨回!昨天记者从省人大获悉,清远市连南县原盘石镇拖欠湖南省宁远县康胜、李康工程款纠纷一案日前在广东、湖南两省三级人大的监督下执行完毕。 1994年10月,连南县原盘石镇(后合并至香坪镇)镇政府与湖南省宁远县人康胜、李康、李春三人达成合作协议,由李康垫资承建连南县盘石镇政府的福音电站。95年8月,水电站 建成,双方又签订了“福音电站结算付款协议”,其中写明盘石镇政府尚欠李康等人410327元,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结算。但由于财政拮据,镇政府无法按期履行付款协议。但到了1999年,李康仍未追回盘石镇政府所欠的工程款项,两人无奈,只好到广东省人大、湖南省人大等部门反映有关情况。1999年8月,在两省三级人大以及连南、宁远两县司法部门的监督下,康李等人与盘石镇政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盘石镇政府当即按协议首期偿还款5万元。签订协议之后,申请人之一的康胜曾多次向盘石镇政府催款,2003年镇政府付款23万元。但康胜领取这两笔款项后没有告知连南县人大和县法院,也没有向湖南省宁远县人大和县法院报告,突然携款失踪。与此同时,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来函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尽快解决此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将来函转给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并要求清远市人大在收函之日起90日内办结。 在清远市人大和连南县人大的监督之下,今年4月13日,李康与香坪镇政府自愿达成协议,香坪镇政府当庭付清6.5万元款了结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