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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结婚可休学休产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大学生结婚可休学休产假

  下月起广东高校实行新规定,有学校称绝不提倡大学生在校结婚生育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郑佳欣)今年9月1日,广东各高校将开始实行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其中变化最大的莫过于禁婚令的解除。记者昨日了解到,与此相应,广东一些高校

结合弹性学制,允许在校结婚的大学生休学。

  记者了解到,各校已经纷纷根据国家教育部新近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纷纷制订了新的学生管理细则,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部分内容与旧规定相比在文字表述上发生了变化,同时还删除了“在校大学生结婚要做退学处理”等不合理的规定。

  与此相应,在校结婚必然带来的生育问题的规定上,广州大学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校根据广州市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与计生部门一起制订了规定:如果学生结婚后需要生育,学校准许她休学一年,回家“休产假”。

  该负责人表示,该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就可以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书,就算结婚生育休“产假”,只要能在规定期限修满学分,就不违反规定。

  据悉,华农等高校也在新校规内实行类似做法。该校新校规规定“四年学制学生六年读完就可以”,也就是说,大学生可以休学结婚,可以休学生育。

  但学校方面也表示,学校绝不提倡大学生在校结婚生育,即使大学生结了婚,“学生”的身份没有变,还必须遵守学校的其他管理规定,对于自己结婚后可能产生的麻烦和问题必须要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大学生必须慎重考虑结婚甚至生育问题,这可能严重影响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可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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