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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生效 买卖二氧化碳:利与弊的博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35 新华网
  善于利用CDM(清洁发展机制),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种机遇。从长远看,当我们将大量温室气体减排额通过国际市场交易,变现为具有货币价值的财富时,不确定因素会使面临的环境治理压力和贸易摩擦压力越来越大。

  伴随《京都议定书》的生效,CDM的影响正在逐步释放。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未来5年,它将给我国带来一个数十亿元的融资机会,目前上海已有2~3个CDM项目正在酝酿。
《京都议定书》生效买卖二氧化碳:利与弊的博弈(图)
新华社图片

  大市场

  今年2月,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减排提供了三种灵活机制: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和国际排污权交易。其中,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清洁发展机制,即CDM。

  所谓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跨国的贸易-投资机制。发达国家为了避免高额削减成本,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在削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又有助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

  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年至2012年间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据世界银行测算,发达国家通过CDM方式抵偿自己在公约中规定的减排份额,全球二氧化碳交易(简称“碳交易”)的需求量在这5年间预计为每年7亿~13亿吨,由此形成了一个年交易额高达140亿~650亿美元的国际温室气体贸易市场。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最大的减排市场提供者———未来5年,每年碳交易量超过2亿吨,CDM潜在市场份额约占全球的一半,市场地位可以相当于石油市场中的沙特。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研究小组的研究表明,预计2005年

  CDM项目将会使外国投资净增加19.6亿元,2010年达到39.4亿元。

  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帮助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能力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意大利、荷兰、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企业对在华购买减排额度的热情很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甲烷回收和利用,已被确定为我国CDM项目的优先领域。截至7月13日,通过国家CDM审核理事会国内审批的项目有3个,一个是北京安定填埋场垃圾填埋气收集利用,一个是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以及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气发电,还有一批项目处在报批阶段。而上海至今还没CDM项目获得国家批准,目前正有2~3个项目酝酿申请。

  大契机

  不可否认,《京都议定书》生效,给我国带来了现实机遇。

  CDM是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契机。引进符合我国产业政策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CDM项目,可使我国企业提前获得先进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我国工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可避免地要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从目前的各种预测看,我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源需求在31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约23亿吨。由此带来的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我们最终都需要使用其它形式的能源,如太阳能、潮汐能、风能、生物能和小水电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作为补充。积极引进CDM项目,不仅可以为我们提供不会破坏气候的能量来源,还将相对减少能源使用可能带来的污染。

  发展风能发电首当其冲。中国拥有长逾11万公里的连绵海岸线,具有丰富的风力资源。至2003年底,中国风力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为567兆瓦,是全球第9位。目前,中国风电成本约在0.5元以上,随着中国风力发电装机的国产化和发电的规模化,风电成本可望再降。尽管近几年我国一直保持着50%左右的年增长速度,但无论是装备制造水平还是总装机容量,与欧美一些发达国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过去5年间,全球的风能容量平均上升了32%。目前,德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000万千瓦。芬兰政府也十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预计到2010年将风力发电能力增至500兆瓦。

  上海在CDM项目方面有3个潜在的合作领域———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领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领域,生态建设领域。

  大挑战

  从更长远目光看,CDM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机遇。对中国而言,不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规定只是暂时的。排放豁免权到期后,在排放总量的硬约束下,我国的减排压力肯定很大。市环保局有关专家表示,从发展趋势看,我国最终会成为

  CDM净买方。我国是世界温室气体排放大户。总量上,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预测表明,到2025年前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从排放强度看,我国重化工业发展快,能效低,温室气体排放有增无减,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较高。《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关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二承诺期的谈判也即将展开,我国届时很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减排义务。

  因此,充分利用现在的豁免期,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尽快实现经济转型,是经济增长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最优选择。

  中国在大力推进CDM项目的同时,至少有两方面问题需要考虑:一是价格问题;二是需求和能力问题。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完成二氧化碳排放项目的成本,比在发展中国家高出5倍-20倍。目前工业化国家减排1吨二氧化碳需要上百美元,而其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CDM合作后,购买1吨二氧化碳,价格只需20美元左右。因此,我国在通过CDM进行环保融资时,价格制定应充分考虑未来的环保支出成本。

  总体来说,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引进外资是弥补资本和技术缺口的重要手段。但如果我国的环境管制宽松,发达国家很可能会把钢铁等碳密集产品和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向中国转移。这些按照现有排放标准生产的企业,在未来会极大地挤压其他企业的空间,制约中国整体经济发展规模。如果这些产业大规模转移进来,50年内不可能搬走。我们在第一个、第二个承诺期可以不履行《京都议定书》,但第三个承诺期到来时,我们就可能被这些投资“锁住”。如果把这些产业再转移出去,对就业、再就业和经济发展将有很大冲击。因此,我国应该主动提高自己的环境指标,引进项目要有选择性,统筹规划需求能力,为未来预留空间。

  更应该看到,《京都议定书》给中国带来的不仅是环境上的压力,更有未来国际市场竞争上的压力。目前《京都议定书》的签约国已经占据了大部分国际市场,并在这个市场上建立了保护环境的游戏规则。只有节能、低污染的产品,才能够在这个市场上站住脚,在这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做的事还很多很多,需付出的努力也很大很大。(记者宋鹏霞)(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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