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法院集市审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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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44 宁夏日报 |
华兴讯(本报驻固原新闻中心记者倪金凤)给群众解决困难、办好事尽然会使工作人员遭置殴打。8月4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在新集乡集市上对发生在该乡的一起妨害公务罪进行了公开宣判。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为了解决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3月中旬,彭阳县新集乡人民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房(窑)排查摸底工作,由于谢寨村村民马玉福等人对本村 确定的危险房(窑)对象不满,向乡人民政府反映后,新集乡人民政府便决定对谢寨村村委会确定的危险住房(窑)花名册宣布作废,并由一名乡党委副书记及4名乡干部于3月21日开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4个村民小组重新进行排查摸底。3月23日11时许,乡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正准备出发到各队排查摸底时,张治付与村民代表马成贵因排查工作而发生口角。于是马玉福、马玉玺、王志兰、王如花先后将村干部进行围攻、谩骂、撕打。马玉福还用毒药“阿托品”进行威胁村干部,说如果这次危房改造没有他,他就吃毒药,乡司法所干部得知情况前来处理此事均遭辱骂。乡党委副书记便向乡派出所报警。 所长协同干警几人闻讯赶到现场后,马玉福见此状将“阿托品”放到嘴里咀嚼,依次威胁干警。这时,马玉玺等十几人一哄而上,将司法所长一顿拳打脚踢推向路边的水渠中,并把所长随身携带的照相机给摔碎,公文包扔向路边的水井里,乡干部上前阻拦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和受伤。案发当时,乡派出所的其他干警急忙指挥车辆将口服毒药的马玉福送往医院治疗时,马玉玺、马成贵等人极力阻拦,不让给治疗,马玉福本人不但挣扎着不配合还将出租车门蹬坏。事件发生后在当地和全县人民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农村危险房(窑)排查工作是涉及到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彭阳县人民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为了保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教育群众,惩治犯罪,经开庭审理,彭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马玉玺、马玉福、王志兰、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1年,以妨害公务罪单处王如花、张治付罚金人民币各2000元。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