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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琳歌碟遭盗版出版社沪上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4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朱勇通讯员严剑漪)《陈慧琳花花宇宙演唱会卡拉OK》出版不久即遭盗版。为此,著作权享有者广东音像出版社将大厂回族自治县彩虹光盘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音像出版社、上海新世纪音像浦东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5万元。近日,浦东法院一审判决,彩虹公司、长白山音像出版社和新世纪公司分别赔偿广东音像出版社10万元、11万元、5000元。

  2002年5月29日,广东音像出版社经授权取得了《陈慧琳花花宇宙演唱会卡拉OK》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出版发行权,合同期为两年。然而,2003年2月10日,出版社发现新世纪公司在销售该卡拉OK双碟装VCD,在该制品的盘芯上标明了该碟片由长白山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光盘生产源识别码为彩虹公司所有。据此,广东音像出版社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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