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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代表了公共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13 南方日报

  声音

  陶然

  刚刚在深圳落脚不久的麦德龙超市上周开始挑战深圳人的一种生活习惯。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袋给顾客装东西,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麦德龙要为这些塑料袋收钱。买袋子的几

毛钱对于深圳人不算什么,但当原本共有的免费利益遭到挑战时,虽然知道这背后的环保意义,我们还是感到了不适应。

  中小巴在年内将退出深圳特区,这是上周又一个不小的新闻。不少人对于中小巴是既恨又爱。恨的是,上下车的时候售票员板着脸一个劲地催促快点快点,超载了驾驶员远远看见交警就半哄半吓地让站着的乘客蹲下;爱的是小巴的方便快捷,说停哪就停哪,收工的时间也要比公交晚。中小巴全部退出,习惯了这种交通工具的不少人还没有做好这个准备,所以对于交通部门决策的质疑之声大作。

  上周,深圳还出台了历史上第一部整体交通规划。按照这个规划的蓝图,深圳的交通理念将还原人的基本需要,人行设施的改善,公交优先的原则,路网的疏通改善,一个流畅的深圳似乎就在不远处。但这同样会挑战一部分人的习惯,比如私家车主们,中心区使用及停放汽车的成本将大幅上涨,私家车是开还是不开?

  上个月底出台的人口“1+5”政策让深圳陷入一场小小的漩涡,在自己的25岁生日之前提前聚焦了全国的目光。N个人可以有N种自己的解读,对于政策制订者来说,与他们的原意不相符合的误读是不可能避免的。毕竟,对于深圳这座城市来说,没有遏制的进入自由已经作为一种习惯被许多外来者所记取。

  其实,习惯多少会带有既得利益的影子,当习惯遭遇挑战的时候,就是我们的奶酪要被打劫的时候,当今社会的利益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哪个群体的利益也不能代表了绝对真理,那我们的评判标准应怎样立足?对于塑料袋收费的问题还好解释,其它问题可能就必须引入“公共利益”的概念来了。

  公共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就算是政府认定的公共利益也未必就是法理上的公共利益。很巧,我们所说的三个例子可能恰恰是代表了三个层面的公共利益问题,关于私家车在城市中心使用的高成本,这里面的公共利益相对清晰,公众对于道路空间资源的使用权是相等的,小汽车占用的单位成本显然要高过公交;相对“仓促”的调整中小巴,这个公共利益的界定相对难些,交通部门可能基于调整后整体的公交服务质量以及已经成型的轨道交通体系,而且,整体的交通环境会明显改善;而对于习惯于乘坐小巴的市民来说,则是其它的替代交通措施是否能在方便程度上满足需求。谁代表了公共利益?

  人口政策则是这个话题更高层次的体现,作为地方政府,既要贯彻自上而下的意图,也要解决自下而上的实际问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公共利益不应由政府单方面定义,在现有机制下,应该建立政府和公众之间达成共识的法律途径,在维护公共利益和保护私人财产以及群体利益之间建立一个充分的协调机制。公众参与公共利益的认定,可以消除一部分误读的可能性。这一点可以进一步解决上面悬着的第二个课题,科学地选择各种层面的市民来,结合现有的交通设施状况以及可以预期的发展,讨论今年就把中小巴全部清出特区是否仓促,相信会越说越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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