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苏吴江法院执行款物交接办法堵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24 法制日报

  让执行款物与执行人员分离

  本网讯 庾向荣陆金东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坚持做到“三一致、四分开”,堵塞执行款物交接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今年上半年该院执结案件1003件,交接执行款物3000余万元,经检查无一差错。

  为防止在执行款物交接中出现问题,该院制订出台《执行款物交接办法》,坚持做到“三一致、四分开”。“三一致”即款物收取与发放的数额要一致;款物收取与发放的单据要一致;领款人的身份与申请人的身份要一致。“四分开”是执行款收取与保管要分开,执行款由当事人直接交财务室,执行人员不经手执行款,外出执行时,当事人当场现金支付执行款的,执行人员须两人以上办理,且必须在当天交财务室;款物发放时承办人员与发放人员要分开,即执行人员办好发放手续交庭长审批后,由内勤负责款物的发放;三是查封扣押财物与评估、拍卖分开,对于执行中查封扣押财物需评估拍卖的全部交办公室司法鉴定处办理;四是分配方案提出与确定要分开,执行款涉及到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的,由合议庭经评议后提出分配方案,交执行裁决合议庭审查评议,报庭长审批,然后召开听证会公布分配方案。(责任编辑:徐艳丽)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