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解决老上访案出台终结评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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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24 法制日报 |
本网济南8月9日电 张志华记者袁成本为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出台了《信访案件终结评审小组工作程序》,解决一些上访案件久拖不决、无理缠访问题,节约司法资源。据悉,法院系统以这种办法解决老上访户缠诉、缠访问题,山东在全国还是第一家。 纳入终结评审的案件包括两类,一类是下级法院报请终结的案件,二类是省高级法院 再审、复查驳回后当事人仍然长期上访的案件。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评审小组和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通过书面审查或听证审查,经研究评议,符合案件终结标准的,及时作出终结结论,并向当事人出具《案件终结决定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评审领导小组报告,并分别提请各专门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如果案件的判决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提起再审,转审监庭再审或向上级法院提出建议;案件经评审终结当事人仍然不服的,由省高院信访办汇总报最高法院批准或核准备案。(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