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八成未成年犯罪为侵财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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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1:53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马琳通讯员冯喆)8月8日,记者从固原市检察院获悉,固原市2000年至2004年,5年发生的220多人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占八成。 据了解,这些未成年人之所以侵财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交友不慎,与社会上有侵财劣迹的青年人纠集在一起,在这些青年人的引诱下参与犯罪,所得钱物共同挥霍;二是学习不太好的未成年同学,结集在一起,出进餐厅和啤酒屋,为解决资金不足而 侵财犯罪;三是为上网吧无钱而参与犯罪。这些未成年人做案以共同作案为主。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